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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始于美国的次贷危机,从2008年起,迅速演变成20世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此次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我国的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也均遭拖累。为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危机,更好地发展金融业,就惟有加强金融法治一途。虽然我国的金融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不足和隐患,如金融法治理念不强、金融法律体系不完善、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机制不健全、金融监管制度有待改善等。 本文从介绍此次危机的重大影响入手,着重分析比较了造成此次危机的各种因素,其中美国人超前消费的行为方式和相关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中介的贪婪是其社会基础,而美国利率上升和住房市场持续降温则是危机爆发的导火索,但究其根本原因却是美国金融体制的弊端和法律监管的失当。以此为基础,结合我国的金融法治现状和美国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本人认为,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法治建设具有如下重要启示:一是应规范救助行为,二是应完善金融立法,三是应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四是应强化金融信用制度,五是应完善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