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名誉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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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网络名誉侵权案件日益增多。网络名誉权是传统侵权行为在网络上的体现,由于发生在网络环境中,网络名誉侵权行为具有不同于传统名誉侵权行为的特点,如侵权主体复杂隐蔽性、侵权行为难以认定、受侵害的范围广泛性等特点。与此同时,我国对于名誉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方面规定较为肤浅,当受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时存在较多的麻烦。本文拟从网络名誉侵权出发研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对我国人格权法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有效建议。  第一章为导论,首先阐述了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说明研究网络名誉侵权的重要性,其次对国内外学者对网络名誉侵权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和总结,最后对本文的重点、难点、创新点以及本文所用的研究方法进行简单说明。  第二章关于网络名誉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之基本问题的探讨。主要从网络名誉权的界定,网络名誉侵权行为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件、责任承担主体、作为承担方式之一的精神损害赔偿这几方面进行分析。  第三章对国外名誉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比较,从而提出对我国的启示,如立法影响以及应否量化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最后得出结论应当对精神抚慰金予以量化。  第四章对我国网络名誉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反思。从我国名誉权保护、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历程出发,重点分析《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理清我国现今网络名誉侵权存在的立法缺陷,并分析原因。  第五章对我国网络名誉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提出立法建议对网络名誉侵权之独立条款进行调整,对精神损害程度进行标准界定。同时对网络名誉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量化分析以及制定适用规则。最后对我国网络名誉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做出设计,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提出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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