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1年,“社会管理创新”作为热门词语,频繁出现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这表明了今后我国政府改革的重心与方向。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与传统社会相比,我们身处于一个更加复杂和不确定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导致了社会结构和资源配置多元化;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使我国更加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我们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要与这种发展相协调;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思想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以及民主意识的渗透,使人民群众对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变革传统的不适应社会发展的管理体制,化解社会矛盾与冲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调节分配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都是我国党和政府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党中央、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中国建设美好社会有着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政府、小社会”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小政府、大社会”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一是权力下放,向基层倾斜,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引导基层社区发展,完善基层自治与服务能力,发挥好“社会协同”作用;二是变控制型的管理为服务,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制、完善基础教育体制、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等。本文以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为切入点,研究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地方政府应该如何根据社会发展,及时调整自身定位,从微观管理中抽离出来,完善各种社会互动机制,使社会机构能各司其事,协调运作。本论文除绪论外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背景及内涵,重点论述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部分论述了政府社会管理模式的历史演进,分别阐述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管理模式的特点,进而讨论了当前我国地方政府面临的突出社会问题以及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需要加强和转变的方面。第三部分以浙江地方政府为例,研究其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和实践成果,探讨政府职能转变的途径和可行性,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职能的四点转变,即由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人治型政府转变为法治型政府、经济型政府转变为社会型政府、权力型政府转变为民主型政府。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地方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局限和对策。浙江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成果是否可以运用到全国?其最根本的普适性的方法是什么?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中政府职能的三个转变,即将体制外创新与体制内创新有机结合;职能转变与运行机制创新有机统一;政治民主与行政民主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