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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作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其通过众筹平台有效匹配投融资需求,既有助于解决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也能满足广大草根投资者日益高涨的投资需求,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股权众筹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新型的法律风险,立法者应当结合股权众筹自身的特点,在传统金融监管模式上进行改革和创新。现阶段,我国股权众筹监管制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制约了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股权众筹发展较为成熟的美国通过颁布《JOBS法案》及相关法规构建了一套相对完善的股权众筹监管制度,对我国股权众筹监管制度的建设极具借鉴意义。我国应当在借鉴域外优秀经验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本土国情,构建和完善自身的股权众筹监管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