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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被认为是影响中国政治稳定最严重的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反腐败工作不断推进,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晰展现,反腐力度空前加大。我国人事行政管理工作为国家机器的运转提供人才保障,是国家政治管理行为的前提和基础。从微观政治学的角度,人事行政管理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实现党管干部原则的政治治理行为。在人事行政管理领域出现的人事腐败阻碍了我国人事体制机制正常运转。人事腐败会将腐败放大或者传播,腐化和污染整个官僚机构。我国的人事管理按照“党管干部,下管一级”的原则划分人事权限。虽然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人事权限与地方政府有着权限上的区别,但也在部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着权限范围内的人事权力。微观的部门人事管理现状可以折射出党委及政府的人事管理过程。人们对于人事腐败的关注点往往在地方党委、政府,对于政府工作部门的人事腐败现象却甚少关注。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人事权力运行范围较小、程序封闭,人事权力监督属于内部监督,存在着极大的腐败风险。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公务员约占地方公务员总数的90%,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公务员是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造就一支清正廉洁的政府工作部门公务员队伍是保证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纯洁性的前提。上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风险理论的研究和运用蓬勃发展,研究和应用的领域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文以人事腐败风险的预防和治理为主要切入点,通过问卷调查、对面访谈等方式,分析地方政府工作部门人事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腐败风险,并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举措,以期能够推动我国地方政府的腐败防控工作,为我国微观政治学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实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