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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制度起步于2006年前的自愿性内部控制审核阶段,2008年《基本规范》发布后,逐步发展到自愿性内部控制鉴证阶段,2010年三大《配套指引》发布后,2011年成为自愿性内部控制鉴证阶段与强制性内部控制试点阶段。2012年8月14日,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出台了《上市公司(主板类)分批分类执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这一通知文件,至此,我国正式掀起了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热潮。在以上法规规定的制度实施背景下,本文确定测度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强制实施对独立审计市场引发的市场反应问题为研究的主题。审计费用是独立审计市场中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双向选择、共同商定的结果,反映了一定环境条件下审计市场运行的基本状况,特定情境下审计费用的变化则可能揭示重要因素的特别影响。财政部、证监会2012年的通知文件对独立审计市场中供需双方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就以测度内部控制审计强制披露规定的影响----以市场反应为主题,借助审计费用及其变化的分析,将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条件下的审计费用及其变化进行分析、同时将内部控制审计中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对审计费用产生的影响进行扩展分析,揭示政府部门出台该项规定引发的部分市场反应。研究具有较强的政策时效性,也对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不断完善和内部控制审计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发挥一定作用。围绕以上主题,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关于内部控制审计和审计费用的一系列相关文献进行了归类和整理,然后从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变迁过程这一角度按不同的发布主体分年汇总了内部控制审计制度规范的具体内容,同时运用经济学中的市场规制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与审计费用的关系进行了理论方面的分析,以2012年《分类分批》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这一政策为主线,沿着“内部控制审计制度背景”—“相关理论分析”—“实证分析”—“研究结论”—“政策建议”这一思路,分析了深、沪两市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757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与其对应的2011年757家上市公司审计费用及其发生的变化与差异,运用SPSS19.0统计分析软件对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会对审计费用产生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较高,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公司审计费用更高。同时,论文分析了强制披露组与非强制披露组、披露组与未披露组的独立样本,进一步t检验也验证了上述结论的合理性。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从监管层、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三个不同的主体角度分别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为内部控制审计的进一步规范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