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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在我国(各区域)农业发展已进入一个新阶段后进行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既应体现该区域产业活动的独特性,也应符合各区域共同具有的产业活动一般规律。河西地区只有遵循产业结构演进规律,顺应区域产业结构发展趋势,根据要素禀赋理论,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立足发展特色经济,准确选择主导产业(群),形成区域农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向产业化经营的轨道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才会得以良性发展,也才能有效促进河西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河西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全面提高河西农业、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将农业生产和经营纳入产业化轨道,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从而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促进河西区域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这一目标要求河西地区的农业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坚持产业化运作,坚持社会化运作,坚持企业化原则和农民主体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此原则指导下,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区域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国内外市场需求为依据,河西地区应将玉米、蔬菜、花卉、瓜果为主的制种业,大田反季节蔬菜种植及其加工、销售业,酿酒葡萄栽培及葡萄酒酿造业,草畜业等作为本区域的农业主导产业,在打破行政区划限的四个农业经济地带即祁连山林牧区,南部沿山农牧区、中部绿洲综合区、西北部荒漠牧区中相应进行布局。相应政府应把促进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作为政府发展农业的主要职能,构筑为农业发展服务的产业政策体系,健全区域农产品市场,构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动力机制,创新农业尤其是农地经营制度,使之符合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同时,要建立跨行政区域的河西经济区,协调河西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并相应完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社会环境,以之作为调整实施的保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