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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并对保证当时国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以及经济体制的转轨,现行土地征用制度虽几经修改和完善,仍保留较多计划经济时代色彩而不能适应现实情况的需要。征地制度建设远落后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以致于激化了各方面矛盾,在实践中出现了各种问题。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虽然《宪法》中关于征地问题的修改只是一句话,但在《宪法》修改基础上的征地制度改革走向成为土地管理界和学术界研究和讨论的热点问题。 本文力图通过对我国征地制度历史和现状深入系统的分析,梳理出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借鉴制度经济学及土地经济学相关理论,对土地征用制度现有弊端的成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设计。全文共由九章构成,首先为土地征用制度研究综述,介绍了土地征收(用)的相关概念和特征以及国内外研究动态;第一章为绪论,交代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内容、方法和意义;第二章简单回顾了土地征用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现行框架,介绍了土地征用制度及改革的主要理论并对主要理论作出述评;第三章重点从制度环境、制度本身及制度运行三方面对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第四章对土地征用制度现有弊端的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出制度、经济、思想意识等方面原因;第五、六、七章为本文的核心部分,第五章从改革目标、原则、思路等对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总体进行设计,第六章和第七章分别从制度环境和制度本身及运行视角对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具体方面进行设计;第八章对全文进行回顾和总结,提出本文的主要结论。 本文的基本结论如下: (1)征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从制度环境看,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缺陷,社会保障制度还不成熟,土地征用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内容矛盾不衔接、操作性不强;从制度本身看,征地目的抽象、范围不清,征地程序不合理,征地补偿机制落后;从制度运行看,政府具有“政府+谋利集团”的双重角色,而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因土地征收(用)成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