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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危害。腐败治理乃是大势所趋、大众所望。201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将我国的腐败治理推向了高潮。在刚刚结束的举世瞩目的G20杭州峰会上,反腐败是峰会的重点议题之一,G20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和《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从此,腐败治理更是上升到了国际合作的层面。既然腐败治理如此重要,那么大到国家,小到每一家上市公司都应该将腐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上市公司的微观角度来看,除了不恰当的高薪酬之外,与“八项规定”有关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出国培训费、董事会费、小车费和会议费等在职消费是治理腐败的重要阵地,因为高管人员可以轻易通过这些项目报销私人支出,将其转嫁为公司费用。但是上市公司的党员高管作为高管中的一类特殊群体,一般比普通高管具有更高的思想觉悟意识和更硬的组织纪律素质,更能自觉接受党中央关于腐败治理的精神。因此,本文的研究意在考察党员高管是否对公司的超额在职消费起到了抑制作用,从而促进了腐败治理。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两部分。规范研究提出了本文要研究的问题,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重点梳理了目前学术界有关高管特征几方面维度的文献,包括高管性别、年龄、学历、任期、职业经历和政治联系六个方面。腐败治理文献综述分为腐败成因、腐败后果和腐败治理。所有权性质文献综述主要从国企和非国企在各方面表现的差异进行梳理。本文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委托代理理论、契约理论、党员干部学理论和高层梯队理论,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上,本文做出了党员高管影响腐败治理的作用机理。在实证研究部分,本文以2013—2015年全部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利用超额在职消费计量模型研究党员高管对企业腐败治理的影响。首先,本文检验了党员高管人数、党员占高管比例、董事长是否为党员、党员高管的平均年龄、学历和任期对腐败治理的影响。其次,检验所有权性质对党员高管影响腐败治理的调节效应,即考察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中,党员高管治理腐败的差异。最后,进一步搜集2009-2011年的相关数据,检验“八项规定”前党员高管对腐败治理的影响,并与“八项规定”后即2013-2015年的结果作对比。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1)党员高管对腐败治理具有显著促进作用。(2)党员高管的平均年龄越大、平均学历越高、平均任期越长,腐败治理的效果越好。(3)相比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党员高管对腐败的治理力度更大。(4)相比于“八项规定”颁布前,“八项规定”颁布后党员高管加大了对腐败的治理强度。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现有文献除了对公司党建方面的研究,单单针对高管是否为党员这一特征的研究还不够充分,尤其是在实证研究方面,有关党员高管的经验证据比较稀缺。本文的研究为学术界对高管特征的研究打开了一个新视角。第二,对于企业腐败的治理,除了有学者注意到内部控制质量和管理层权力这两个因素外,还有很大领域等待着学者们去挖掘。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研究党员高管在企业的腐败治理中发挥的作用,为企业的腐败治理找到了一个新对策。第三,本文将总体样本分为国有企业样本和非国有企业样本,分别检验党员高管对腐败治理的影响,并分析其中的差异,为不同所有权性质导致的差异提供了一个新证据。本文的研究结果验证了党员高管清正廉洁的道德修养,肯定了他们在企业的腐败治理中发挥的正向作用。对于企业而言,适当增加党员高管比例,组建一支适合公司健康发展的、远离腐败的高管队伍至关重要。最后,本文的研究可能会对存在奢靡在职消费的公司起到警示作用,号召全体高管学习党的先进思想,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高管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在抑制超额在职消费方面给企业的腐败治理提供些许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