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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哲学是18世纪至20世纪西方哲学中探讨历史规律、历史过程、研究历史认识的方法和性质的各种学说和理论。建构普遍的总体的历史观是历史哲学区分传统史学的根本标志;普遍的历史发展规律是总体历史观的逻辑要求;寻求历史发展规律是历史哲学家的重要使命。从西方近(现)代历史哲学的发展历程来看,历史发展规律问题,一直是历史哲学家们建构历史哲学的理论轴心。历史哲学家们从不同的哲学理论前提,建构各自的历史发展规律理论。本文以西方近代历史哲学中的历史发展规律问题为论题,通过梳理西方近代历史哲学家们对历史规律论的理论建构,逻辑辩护和反驳中,廓清历史规律论的发展脉络,把握其内在演变逻辑进程。总体来看,西方近代历史哲学的历史规律论,可以概括为五个发展阶段:在启蒙阶段,西方历史哲学家们把历史中的必然性、规律性看作神秘的命运、天命和神意;在前人的思想准备下,第一个阶段,理论家们则把自然界的必然性或自然规律直接引申为社会历史的历史性或历史规律;在第二个阶段,则是从人的意识活动上区分了人类历史过程和自然过程,看到了任何历史事件的发生都离不开人的思想意识或心理活动,因而试图从人们的思想、心理中去寻找历史必然性或历史规律,并把历史规律归结为心理学规律;在第三个阶段,则是把理性规律即逻辑充作历史规律。在第四个阶段,历史哲学家们最终认识到历史规律是人们的社会行动的规律。通过对西方近代历史规律论的深入剖析,文章深入探究历史规律论的内在根据。我们研究发现历史规律形成于物质生产实践和人类生活实践中,具有历史必然性与历史偶然性、客观制约性与主体创造性、一般性与多样性、必然性性与偶然性辩证统一的特点。在对历史规律的形成的根据与表现特点的分析基础上,笔者对历史规律论的相关的问题展开进一步的理性反思,深入探讨了历史规律性与主体选择性的关系问题、历史规律的“俄狄浦斯效应”与历史预言的自适应问题,以及承认历史规律论可能导致的历史责任者的缺失问题,并对历史规律论的未来走向做出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