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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诉职能是检察机关基于国家机构分工所应该承担的工作及能力,即刑事公诉职能要解决的是检察机关进行刑事公诉时应该做什么,应做到什么程度,取得什么效果的问题。其产生是检察制度形成的标志。刑事公诉职能研究立足于检察机关享有刑事公诉职能的应然性,着重研究理想状态下检察机关应当享有的刑事公诉职能,为什么应当享有这些职能,以及我国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的现状及如何进行完善,等等。因此,可以说,刑事公诉职能研究是检察理论研究的核心内容。国外对刑事公诉职能的研究颇为深入,并形成了理论体系。国内刑事诉讼法学界虽对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进行过一些有益的探讨,但尚不系统、不完整,尚有待深入研究。为此,本文选取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的概念和特征、刑事公诉权与刑事公诉职能的关系、刑事公诉权的历史必然性、外国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比较及其发展趋势、我国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如何对我国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进行完善及其理论依据是什么等问题进行探讨。全文共分四章,43,000余字。第一章界定了刑事公诉职能的含义和特征,阐明了刑事公诉权与刑事公诉职能的关系,揭示了刑事公诉权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认为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是检察机关基于国家机构分工所应该承担的工作及能力,具有专属性、法律监督性和主动性等特征。在刑事公诉权与刑事公诉职能的关系上,刑事公诉权决定刑事公诉职能,刑事公诉职能是刑事公诉权的体现。刑事公诉职能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性。第二章探讨我国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国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具有刑事公诉职能由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机关在行使刑事公诉职能时是代表国家的公诉人等特点,但在不起诉、提起公诉、变更起诉、量刑建议、抗诉等职能上都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完善。第三章对域外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进行考察。域外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有其共性,表现在各国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履行公诉、都包含法律监督职能和自由裁量职能,其发展趋势是独立性不断增强,内容不断丰富,行使主体进一步集中。第四章提出了完善我国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的具体措施。我国检察机关刑事公诉职能应对不起诉、提起公诉、变更起诉、量刑建议、抗诉等职能进行完善,同时确立辩诉交易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