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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势如破竹,迅速成长起来。伴随而来的是中小企业日益剧增的资金需求,但是由于诸多内部和外部原因,如中小企业经营运作规模小、高抵押负债率;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历史信用记录导致其信用度低等原因,使中、小型企业贷款进退维谷,从而严重地阻碍了中、小型企业和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和灵活发展,中小企业的融资形式也是创新不断。近日,一家名叫金电联行的公司,取“金融电子化,联合银行”之意,以数据分析连接银行和中小企业,通过建立信用信息云服务平台,将中小企业的交易数据及分析提供给银行来帮助中小企业获得纯信用贷款,这种新型的贷款形式的兴起打响了中国的中小企业信贷革命的第一枪,不仅有助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的难题,而且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了不少血液和活力。本文以金电联行公司建立信用信息云服务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为切入点,从信贷中介机构的角度,来探讨这种新型贷款模式下面临的相关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最后上升到我国信用体系法律规制的构建。 本文第一章着重对以交易数据服务为中介的中小企业信贷模式创新进行了描述和分析,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融资模式、及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交易数据服务为中介的中小企业信贷模式的优越性及负面效应进行了分析。第二章着重分析了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对于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的模式、信用担保体系、所采取的措施、政策支持等,并在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问题的基础上可以借鉴一些国外的先进经验。第三章主要就我国信贷模式的发展及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探究。第四章是笔者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的一些建议,包括构建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监管机制等。希望能够对信贷模式的创新及信贷中介机构的规范和发展研究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