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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儿童福利以极大的步伐向普惠型、发展型方向靠近,儿童福利权保障成为现代文明国家不可回避的任务,如何确保儿童福利政策及法律能够最大化的关注儿童福利问题、回应儿童社会问题、满足儿童福利需求,成为服务型政府最为关注的儿童福利议题。儿童福利政策及法律作为儿童福利之规范性文本,是落实儿童福利制度设计最长效、最具强制力的手段,是约束政府儿童福利行政执行与落实的强力武器,是保障儿童福利权的坚实堡垒。儿童福利理论与实践显示,儿童福利制度设计是儿童福利成熟与否的必然标准。但是,受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环境以及公众意识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儿童福利制度发展仍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相距甚远。具体表现在:从儿童福利政策层面来看,我国虽然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儿童福利政策体系,但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儿童福利相关政策相对分散,未能形成全国统一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儿童福利政策合法性与可行性存在缺陷,可操作性与实效性不足。从儿童福利法律层面来看,虽然出台了儿童教育、医疗、司法、基本生存保障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儿童福利权保障仍存在较大漏洞,形势堪忧。比如,我国尚未制定儿童福利法典,与儿童福利相关的法律交叉混乱、未能形成统一的儿童福利法律体系;儿童福利法律制定主体、内容、制定程序等还有待完善,儿童福利立法研拟、法律的成本与效益分析、以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为基础的实证分析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与儿童福利法律相配套的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多头管理、缺少协调与问责机制等问题。为了回应以上问题,就我国而言,需要从儿童福利政策与儿童福利法律两个层面重新审视我国儿童福利制度设计这一课题。首先,需要借助法政策学理论知识,运用法政策分析的思维看待儿童福利并思考儿童福利制度设计之出路;其次,需要积极探索发达国家儿童福利制度设计之启发,取其精华并为我所用;再次,从儿童福利政策层面来看,儿童福利政策理念有待悉心品读、琢磨,提取适合我国国情的普惠型发展理念,实现我国儿童的立体发展,还需提升我国儿童福利政策自身之合法性与可行性,真正发挥政策指导立法的效果;最后,从儿童福利法律层面来看,应尽快制定有效的儿童福利管理体制,出台统一的儿童福利法律,做到有法可依,设置完善的儿童福利行政管理体制,确保执法必严,建立专门的儿童福利经费管理体制,这是儿童福利开展的物质与经费基础。应当说,从法政策分析之视角看待儿童福利可以发现新问题、获得新启发,最终获得儿童福利制度设计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