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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 CBA职业联赛各俱乐部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市场力量的不断发展和壮大,CBA改革面临着新的形式和局面。尽管我国 CBA职业联赛发展十余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越来越多的问题集中到篮协与俱乐部这两个垄断我国 CBA职业联赛的市场主体上,而两者体现出来的深层次问题正是影响我国CBA职业联赛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结合经济学、政府经济学、垄断理论成果等相关理论,在深入研究影响我国 CBA职业联赛垄断问题的基础上,比较美国NBA职业联赛垄断问题,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CBA职业联赛主要表现为行政垄断问题,即篮管中心(篮协)通过行政壁垒对我国 CBA职业联赛而采取的一种排他性控制;而美国 NBA则是通过市场壁垒对美国职业篮球联赛而采取的一种排他性控制,集中表现为市场垄断问题。 2、通过对我国CBA行政垄断问题和美国NBA市场垄断问题的比较发现:两者在内涵上有本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垄断的成因、动机与目的、依靠力量、运用手段和经济性质;在成因上我国 CBA行政垄断问题的成因较为复杂,表现为体制、利益、法制、思想观念等方面;在组织机制上表现为两国政府主管机构在其各自职业篮球联赛经济活动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各自联赛管理主体和生产主体之间关系的异同;在运行机制上表现为目标机制、市场机制、投资机制、竞争机制、营销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机制七个方面的差异;在法律政策环境上表现为我国 CBA职业联赛的立法集中体现在体育法及其赋予篮协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法规和条例,而缺乏类似美国NBA体育产业政策的专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