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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非婚同居现象日益成为学界研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但采取同居生活方式的当事人中既有对婚姻不屑一顾的年轻人,也有迫于种种压力而不得不选择这种“时尚”方式的老年人,老人选择非婚同居往往出于无奈。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非婚同居立法,将其作为家庭法的重要内容,加强了对各类非婚同居法律行为的调整。 对于丧偶或离异的老年人来说,我们国家当前的发展程度还不能够解决老年人群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还不能做到给老年人以各方面的关怀。对于丧偶老年人来说,他们又非常需要正常感情生活和家庭生活,对他们而言,合理的家庭生活包括性生活都是很重要的。但是,很多老年人之所以选择了同居而不是结婚,并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他们面对诸多难处无法处置而做出这样的选择。老年人同居中也因为现行法律调控手段的不完整而在财产归属、继承、亲子关系等多个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的问题,甚至诉至法院也因为有关法律的不完善而难于得到很好的处理。笔者试图从一些具体案例中反映的实际问题入手,结合对相关法律制度的探讨,力求摸索出对老年人同居中诸多问题可加以有效解决的可行之道。 全文共分为四部分,共计一万五千余字。笔者从应用型角度分析现实问题和司法实务中出现的案例,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阐述大陆法系之代表国家德国和法国以及英美法系代表国家英国、美国在老年人非婚同居上的立法内容,对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关于老年人非婚同居立法上的不足加以揭示,同时借鉴外国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部分完善我国老年人非婚同居的立法建议。 第一部分为问题的提出,通过我国现行婚姻法律制度下老年人非婚同居的三个不同案例,提出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争议和困惑的问题。 第二部分为对非婚同居的理论性概述以及对我国老年人非婚同居现状和立法情况之介绍,首先对非婚同居进行了概念界定,而后介绍了我国老年人非婚同居的现状,最后就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非婚同居的调整情况进行了综合性的分析评介。 第三部分为外国部分国家现行婚姻法律中关于非婚同居制度的评析。简介并评析大陆法系之代表国家德国和法国以及英美法系代表国家英国和美国在老年人非婚同居上的立法内容,为我国完善老年人非婚同居立法提出参考和借鉴。 第四部分为我国老年人非婚同居法律调整之不足及完善建议。首先分析我国老年人非婚同居法律调整之不足,就完善提出立法建议,包括设立非婚同居法律制度,明确非婚同居的概念、立法原则、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