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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由此产生了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不一致问题,即委托代理问题。股权激励制度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一种约束激励机制,其目的是通过赋予经营者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从而使其自身的收益水平与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相挂钩,进而促使公司经营者站在所有者的角度,追求公司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所有者服务。可见,股权激励制度的设计初衷在于通过该制度的实施提升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并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那么,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能否实现?股权激励的效果研究如何?对上述问题有必要进行实证检验。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国内外学者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一些相关研究,但遗憾的是,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尤其是长期盈利能力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本文采用理论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就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对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影响进行研究。本文首先阐述了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并对国内外有关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研究文献进行了回顾。在此基础上界定了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概念和内涵,分析了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影响机理。继之,采用因子分析法提取长期盈利能力的综合得分,进而从股权激励的整体效果、不同产权属性和不同激励方式三个方面对股权激励与长期盈利能力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总体上看,实施股权激励能够使长期盈利能力得到提升,只是提升幅度有待加强;(2)产权属性的不同会影响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在民营上市公司中的效果要好于国有控股公司;(3)股权激励方式的不同也会对长期盈利能力的提升幅度带来不同的影响,股票期权的实施效果要好于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