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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各个国家和民族之间的融合和交流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各民族的文化具有其独特性,因此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和差异在所难免。而翻译作为一项古而有之的活动,其深层的目的就是通过解决语言这一障碍,达成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因为语言是在文化的环境下产生的,受到本民族文化的制约,一定的语言必须在其产生的文化背景下才有意义。因此译者所面临的不仅仅是两种语言,更重要的是两种文化,他们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语言这一手段,在译语文化中再现原作在源语文化中的功能和风貌,从而实现两种文化的交流。在文学作品的翻译中,由于其体裁和表现手段的特殊性,对原作者感隋、思想和创作风格的再现成为文化传递的重要因素。这就使得文学翻译过程中,在两种文化之间,译文需要倾向源语文化或原作者还是倾向译语文化或译文读者的矛盾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在以往的文学翻译理论和实践中,两种大的流派一“归化”和“异化”各执一词,却造成了译者的两难问题。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采用了一个新的视角,提出了“目的论”,即以翻译的目的为核心,由译者决定采用何种翻译方式。功能译论从译文的实际功能出发,将翻译发起人、原作者、译者、译文使用者和译文读者都纳入研究体系,共同决定译文的目的,并指出了翻译行为作为跨文化交际的本质。这一实用型的翻译理论对文学翻译实践有着关键性的指导作用,因为译者对这一动态体系的思考恰恰符合文学翻译中两种文化或者原文作者与译文读者之间的动态关系,从而在每一篇具体的译文中都能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对应的翻译策略。而这一点也反驳了一些批评家关于“功能译论不能指导文学翻译”的看法。
本文将功能译论引入文学翻译批评领域,抛弃以往僵硬的“归化”或“异化”评价标准,以“目的”为准绳,从语言、句子篇章和整体风格等几个层面对世界名著《傲慢与偏见》三个不同时期的中译本进行比较,以评析它们在文化的传递和译文读者对源语文化的接受度方面的优劣,观其是否成功地按其目的实现了两种文化的交流。通过分析可以看到,考虑到翻译时代和译文读者以及翻译目的的明显差异,三位译者采取了不同的翻译方法以实现中西文化的交流,各有所长。这在功能译论的评价体系下是可以接受的,并不能成为判定孰优孰劣的标准,而且也解释了同一作品的不同泽本不断出现的必要性,从而印证了功能译论的先进价值。文章的最后公正地指出由于功能译论本身的不完美而造成其在文学翻译批评领域应用的局限性,从而为文学翻译批评今后的发展完善提供方向,为未来研究兴趣激发新的思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