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直以来,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市场经济如影相随,其类型也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在互联网O2O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互联网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化,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诚信经营主体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害,同时也对合理的竞争秩序造成很大冲击,因此通过立法、司法等法律手段对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社会呼声日益高涨。然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领域更新换代的周期不断被缩短,我们的法律一经颁布,就已经落后于时代,两者的存在的客观矛盾,是我们不得不面临的一大难题。本文笔者以汉涛公司诉百度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为切入点,对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规制予以分析。全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目的和实践意义,进而表明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研究的必要性,以及一定的社会研究价值;第二章进入正文,对汉涛公司诉百度公司不正当竞争案进行简要介绍,为读者对本案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第三章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即百度公司和汉涛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百度公司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汉涛公司是否受到损害;第四章对第三章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学术性论证,从而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一个理性的认识;第五章结合以上对汉涛公司诉百度公司不正当竞争案的分析,反思我国相关法制的现状与缺陷,并就提出自己如何解决上述问题的思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