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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是在总量控制之下,是排污者通过市场机制买入或卖出排污权,实现激励性、自发性、主动性污染控制,从而有效治理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中国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已经组织和开展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一些地方还制定了排污权交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本文通过文献查阅与分析方法梳理国内外相关排污权交易发展,对排污权交易、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理论分析以及排污权交易成本型等进行阐述,总结本文研究所需要的相关基础理论。并以重庆地区为例,通过文献分析法、社会调查法、多学科分析法对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排重庆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分析重庆市排污交易权市场上存在问题,结合当前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分析,对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相关改进建议。主要研究发现如下:
(1)一方面,重庆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提高了企业对环境资源“有价、有限、有偿”的认识,增强了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的主动性,推动了污染物排放的降低。二是发挥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与环评、排污许可等现行环境管理制度有效配合,改变了以往单纯靠行政手段推动环保工作的局面。三是整合了排污单位的基础信息和排污数据,并在监督管理中得到有效运用,提高了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另一方面,重庆市排污交易权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法律支撑不足;二是排污权交易市场不够活跃;三是排污权交易制度覆盖面不全;四是排污权交易成本高。
(2)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法制建设不完善,我国目前进行的排污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一直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依靠各地的探索;二、交易制度不合理,我国目前的基础做法是无偿分配,并且对于分配指标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三、政府干预过多,以重庆市为例,排污权交易市场主要信息和主要的资源都掌握在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企业间互相交易过程比较被动,对于市场上的供需掌握不力等。
(3)针对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问题提出3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健全法制,从地方层面和国家层面双轨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的立法工作。二是完善交易制度机制,开展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指标与总量削减任务、排污权异地交易与相应行政区域总量控制目标之间的关系等专项研究,以此促使重庆市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成功由“排污削减信用”型向“总量控制”型改变。三是继续“放管服”改革。四是探索建立自由式交易模式。
(4)针对如何降低排污交易成本,提出5点建议,包括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全网络审批制度;环保主管部门公开审批结果;鼓励排污权交易中介机构的成立;合理定价;放活市场化等。
本文通过文献查阅与分析方法梳理国内外相关排污权交易发展,对排污权交易、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理论分析以及排污权交易成本型等进行阐述,总结本文研究所需要的相关基础理论。并以重庆地区为例,通过文献分析法、社会调查法、多学科分析法对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排重庆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分析重庆市排污交易权市场上存在问题,结合当前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分析,对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相关改进建议。主要研究发现如下:
(1)一方面,重庆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提高了企业对环境资源“有价、有限、有偿”的认识,增强了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的主动性,推动了污染物排放的降低。二是发挥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与环评、排污许可等现行环境管理制度有效配合,改变了以往单纯靠行政手段推动环保工作的局面。三是整合了排污单位的基础信息和排污数据,并在监督管理中得到有效运用,提高了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另一方面,重庆市排污交易权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法律支撑不足;二是排污权交易市场不够活跃;三是排污权交易制度覆盖面不全;四是排污权交易成本高。
(2)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法制建设不完善,我国目前进行的排污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一直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依靠各地的探索;二、交易制度不合理,我国目前的基础做法是无偿分配,并且对于分配指标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三、政府干预过多,以重庆市为例,排污权交易市场主要信息和主要的资源都掌握在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企业间互相交易过程比较被动,对于市场上的供需掌握不力等。
(3)针对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问题提出3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健全法制,从地方层面和国家层面双轨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的立法工作。二是完善交易制度机制,开展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指标与总量削减任务、排污权异地交易与相应行政区域总量控制目标之间的关系等专项研究,以此促使重庆市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成功由“排污削减信用”型向“总量控制”型改变。三是继续“放管服”改革。四是探索建立自由式交易模式。
(4)针对如何降低排污交易成本,提出5点建议,包括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全网络审批制度;环保主管部门公开审批结果;鼓励排污权交易中介机构的成立;合理定价;放活市场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