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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石器时代晚期是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之一即城的出现。夯土古城集中分布于黄河中下游地区,以高大坚固的夯筑城垣和宽阔而深的环城壕沟为显著特色。城墙与壕沟结合的防御体系,其双重防御功能的发挥,既是环境因素影响的体现,也是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史前城壕的防御功能是研究古城与中华文明关系的切入点之一,在进一步认识史前古城与中华文明起源及发展的关系上,具有重要意义。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黄河中下游史前古城的诸多考古发现,及学术界的共同努力,史前古城功能的研究取得重要成果。首先,从古城的社会环境背景与自然环境背景考察,学界对古城发挥军事防御功能与防洪功能基本达到共识;其次,将城墙与壕沟结合作为一个统一立体的防御体系,达到双重防御目的,也为学界所共识。然而,学界对城壕防御功能的研究仍然存在相应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城壕防御功能标准的判定上,只有个别学者在讨论古城防御功能的表现因素时,提出城墙与壕沟是判定古城功能的因素之一;二是失之笼统,学界将城墙与壕沟作为整体研究其功能,未能将二者分别作为独立个体看待其功能属性的侧重点,分别深入研究二者的功能特点;三是对黄河中下游史前古城防御功能的研究,未能深化到这一地区内部的地域差异,亦未能在地域差异与环境背景的关系研究上有所深入。本文主要研究城壕防御功能的侧重点、黄河中下游地区内部防御功能地域差异等两个问题。城墙与壕沟是史前古城防御功能发挥的主体,二者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又是各自独立发挥相应侧重功能的个体。在防御功能标准方面,首先将防御功能标准的定义界定为用以判定史前古城在达到军事防御目的时,城墙与壕沟在结构形态、规格数值上的普遍规则。其次,利用军事学、工程学原理,中国古代军事史相关兵法、战例等,结合黄河中下游史前古城的考古发现情况,考察城壕的位置、布局、结构、规模、附属设施等内涵,对以城墙、壕沟为重心的军事防御因素逐一分析,最后得到其判定标准为①城选址于高敞之地,②高大城墙,陡坡型,③墙体平直,墙顶有足够平面,④有宽、深的壕沟,⑤城门、城墙上有军事防卫设施;再次,利用水利学、流体力学、结构力学原理,中国古代水利史文献相关的工程技术记载、中国古代军事史相关的水攻战例等,结合考古发现情况,考察城壕的位置、布局、结构、规模、附属设施等内涵,对以城墙、壕沟为重心的防洪因素逐一分析,最后得到其判定标准为①古城选址于高敞之地,②拱形墙体-陡坡型,③壕沟,或自然低洼地排洪,④城壕范围内有防洪排水设施;最后,对军事防御功能标准及防洪功能标准进行总结和对比,以该标准对黄河中下游考古发现的42座古城,逐一判定其防御功能属性。在军事防御功能方面,参照军事学、工程学原理中的军事防御功能的城壕形态,结合中国古代军事兵法中对城墙发挥主动防御的记载,以及中国古代军事史中以城墙防守的战例等,可以认识到军事防御的古城以城墙防御为主、壕沟防御为辅,城墙是军事防御功能发挥的侧重点。在防洪功能方面,参照水利学、流体力学、结构力学原理中对于阻水、排水设施的形态要求,结合中国古代水利史的工程技术方式,以及中国古代军事史中水攻战例等,可以认识到防洪的古城以壕沟防御为主、城墙防御为辅,也即壕沟是防洪功能发挥的侧重点。中原地区与海岱地区的史前古城在年代、布局、结构、规模、内涵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共同点,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差异性。以前文判定的防御功能标准,结合中原与海岱地区史前古城的结构形态异同性,得到两个地区古城存在防御功能方面的地域差别的认识,中原地区古城以军事防御为主,防洪次之,海岱地区古城以防洪为主,军事防御次之。考察古城所处年代的社会环境背景、自然环境背景,结合古城的使用时间、平面布局、城壕结构、建筑方法、附属设施类别等因素,认识到这一差异的原因是由于筑城驱动因素决定,中原地区古城具有军事城堡性质,是社会动荡、文化集团间的冲突而导致的军事战争的产物,海岱地区古城具有防洪的性质,是因所处大环境中洪水威胁、为保护居民和财产而突出防洪需求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