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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费廷是以无追索权方式转让由票据代表的应收账款的一种新型的国际融资方式。在当今全球买方市场的大环境中,这种融资方式有利于出口商降低贸易风险、增强企业竞争力,因而得以迅猛发展。一项新兴业务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与支持,福费廷业务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对于保障和促进福费廷的发展至关重要。我国开展福费廷业务的时间较短,相关立法还十分欠缺。本文结合国际上福费廷相关法律制度,对福费廷中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促进福费廷业务在我国的顺利发展有所裨益。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
第1章是福费廷概述。主要通过比较得出福费廷的概念。介绍了福费廷业务的崛起、我国开展福费廷业务的必要性及发展现状,进而分析了福费廷的法律特征。本章还指出调整福费廷业务的国际和国内法律规范以及福费廷面临的诸多法律问题,同时说明本文选取无追索权和担保法律问题论述的缘由。
第2章着眼于福费廷的本质特征,重点分析了无追索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在阐释无追索权含义的基础上,以汇票、本票为例具体论述了两大票据法律体系下,无追索权背书以及放弃追索权书面承诺的法律效力,然后进一步探讨无追索权的相对性问题。此外,本章还分析了我国福费廷中无追索权的法律缺失。
第3章基于无追索权的本质特征,重点分析了福费廷中的担保法律问题。从附属票据的担保和独立担保两大方面,论述了福费廷中常用的四种担保方式,票据保证、票据保付、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并通过比较不同法律体系的相关规定,分析了这四种担保方式各自的优点、局限性和法律困境以及我国相关法律缺失。
第4章提出完善我国福费廷相关法律及政策的建议,针对我国福费廷的无追索权和担保的法律缺失,建议修改我国票据和担保法律法规,并且有必要制定《福费廷业务管理办法》,同时制定与完善福费廷行业管理规程和标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