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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传统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加强,表现为市场运行规模越来越大,市场竞争越来越复杂,政府对市场监管的规模和难度越来越大,而且政府监管职能和规模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张。因此,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可能同时发生。这就需要第三方组织——行业协会来有效地协调。本文是基于江苏省蟹业协会在经历了“毒蟹事件”危机之后,在整个行业内部施行“质量认证”职能的分析,首先从一个理论性框架的角度对其进行初步的分析,接着通过一个两时期模型考察在市场交易中存在行业协会进行质量认证职能前后的社会福利水平的差异,最后引出行业协会对市场秩序演进的推动作用。 本文的内容框架设计如下:第一部分,导论,提出问题,从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入手,提出文章写作的基本思路和基本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文献综述,就现有国内外有关行业协会理论进行综述。第三部分,对于行业协会的研究问题给予初步的界定和分析,通过行业协会的性质与发展以及行业协会功能进行梳理,对所要研究的问题利用法律不完备性与政府管制不完备性理论构造一个概念性分析框架解释行业协会质量认证功能的存在合理性。第四部分,建模与分析,首先是基于缺少中间性组织开展质量认证前提下的市场一般均衡分析,研究在没有质量认证时出现不对称信息与道德风险所造成市场低效率的情况;其次在行业协会参与交易的情况下市场效率的增进情况。第五部分,通过对市场经济下市场秩序演进的理论分析,得出行业协会作为一种市场力量参与市场交易并将对市场秩序的形成与演进产生重要的作用。第六部分,政策建议与结语,针对前文理论与模型的分析得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并且就这一方面今后的研究进行展望。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得出:行业协会作为进行质量认证的中间性组织出现在市场中时,一方面能够补充政府与法律对质量认证管制的不完备性,实现市场交易合约实施增进的功能,另一方面能够提升市场交易的效率,增进社会福利,形成市场往高效有序的方向发展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