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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和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融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数量呈现疯狂增长的态势,但是与此同时问题平台也不断涌现。那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风险形成的影响因素有哪些?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导致风险形成?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监管,这些是本文要研究的内容。作者通过理论分析,提出影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风险形成的途径,然后从网贷之家等网站以手工收集方式整理了1302家问题平台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最后通过问卷调查,进一步细化及证实风险形成的途径,并分析不同调查群体在网络信息中介机构上表现的差异性。通过对网络借贷特点及风险的梳理,并对网络借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和策略性违约现象进行分析,作者认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风险是通过借款人风险、贷款人风险、网贷平台自身风险等几个途径形成的,行业系统性风险和宏观经济风险作为外部环境变量对前三者是有影响的。当外部环境恶劣时,借款人、贷款人和平台的风险有加剧的倾向。为了验证这一结论并进一步探寻这些形成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风险路径之间的关系,通过数据挖掘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问题平台的拖欠金额即涉案金额,与宏观经济环境、网贷行业系统风险和平台自身有关,而且这三类因素相互影响。随着网贷行业系统变量和平台变量的引进,宏观环境变量的显著性逐渐消除。通过ROC分析发现宏观经济变量对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影响较弱。在对网贷平台成交金额的分析中,通过分样本和增添变量发现借款人数、平均借款期限、人气指数和投资人数对平台成交金额影响显著。由于前一个实证分析中证明募集资金规模对涉案资金有显著正相关影响,所以用“借款人数”、“平均借款期限”表征借款人风险,用“人气指数”和“投资人数”代表贷款人风险。这两者对平台成交金额有显著性影响,证实了借款人风险和贷款人风险同时会导致以涉案资金为表征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风险的形成。为了更加细致的分析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风险形成的途径,作者发放了200份调查问卷(详见附件一)进一步作了调查分析。通过基本数据分析证实了贷款人跟风投资、资金来源不明;借款人降低信用等级、隐瞒个人信息、不提供有效担保;平台的信息披露风险、经营风险、监管风险及关联风险会导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风险的形成。考虑到当今网络借贷环境,借款人和贷款人需求的不匹配最终也会导致风险的形成。另外,在对贷款人调查情况进行异质性分析时发现年龄偏大、收入较高、从事与金融无关行业的调查者更易忽略借款人担保程度对贷款结果的影响程度;而教育程度低、年龄偏小、年龄偏大、收入偏低、从事与金融无关行业的调查者更易忽略平台经营水平对贷款结果的影响程度。在对借款人情况进行异质性分析时发现年龄偏小的调查者会在一定程度上忽略贷款资金来源的可靠性;教育水平偏低、年龄偏大、年收入水平偏低的调查者更易忽略平台经营水平对借款结果的影响程度;年龄偏小、年收入偏大的调查者更易忽略宏观经济对借款结果的影响程度。最后作者根据这些研究结果,结合2016年最新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政策,提出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职责权限、完善风险披露制度以及优化借款余额门槛办法等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