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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市场主体,它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为解决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农户分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生产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农户组成的市场主体。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资金等服务,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合作社兴起时间的不同,形成了各地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的局面。很多学者通过研究不同地区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状况,发现制约合作社发展壮大的一个共有因素就是合作社资金问题,它一个表现是合作社资金短缺,另一个就是合作社融资困难。本文以合作社发展起步较晚的驻马店市为例,研究其资金短缺的原因和信贷融资难的影响因素,提出解决该问题的政策建议,为解决驻马店市合作社信贷融资难问题提供参照。本文共分为五大部分,如下:在导论部分,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以及研究目的与意义,接着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对合作社信贷融资方面的研究并进行评述,最后叙述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以及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合作社信贷融资的的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该部分首先对合作社、融资等概念进行界定,然后参照国外学者把一些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引用到对合作社的研究中,比如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对本文要用到的部分理论稍加讨论。第三部分,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描述驻马店市合作社的资金需求及满足状况,分析合作社资金短缺的原因。第四部分,在前面所叙述合作社资金短缺的基础上,利用调研数据对影响合作社信贷可获得性因素进行分析,首先对影响因素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假设各个因素对合作社信贷可获性的作用机制,再利用所取得的数据进行Logistic模型进行相关回归分析,确定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的大小。第五部分,总结概括了国内四种实践效果较好的合作社信贷融资模式,提出对驻马店市合作社融资的借鉴意义。第六部分,该部分主要依据合作社资金短缺原因和影响合作社信贷可获得性因素,分别从合作社内源融资和外援融资的角度提出的建议。因为合作社与其他经济组织相比,仍然是一个弱势群体,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不能只考虑经济效率,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从分配公平的角度在合作社信贷获得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从而更好更快的解决合作社资金短缺、信贷融资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