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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市场发达的英美国家,管理层收购已被证明是一种有效地资本运作方式。管理层收购被引入我国,最初是作为国有产权改革的尝试,是国有股份退出地方企业的途径之一。但是由于相关制度尚未规范,国有企业的MBO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争论之一是管理层为达到收购目的,操纵财务报告应计利润,使企业绩效“变差”,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研究,从盈余管理角度,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研究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在实施MBO过程中是否操纵财务报告总应计利润进行盈余管理,从而造成企业绩效变差的假象,并通过这种方式达到“迫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企业贱卖给企业管理层的目的。本文选取了1999年截止到2005年底实施MBO的57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采用了应计利润总额分析模型、应计利润变动额分析模型、考虑规模和行业因素的应计利润预期模型、扩展的琼斯模型,以及DD(Dechow&Dichev,2002)会计模型对MBO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分析。
本文实证检验得出的结论是应计利润总额分析模型、应计利润变动额分析模型、考虑规模和行业因素的应计利润预期模型以及扩展的琼斯模型未能验证MBO公司在实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进行了盈余管理;而DD会计模型验证了MBO公司在实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进行了盈余管理。同时验证了相对于Jones模型,DD会计模型在反映管理层利用现金流量进行盈余管理方面的有效性。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2005年以来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针对管理层收购作出了重要的规定,《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也有利于规范MB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行为。本文也对此作了分析。并对规范我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盈余管理行为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