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公民社会的进程,非营利组织在政府转变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我国社会领域,非营利组织处于迅速发展阶段,然而,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都与发达国家的非营利组织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这篇文章着重从所得税优惠的角度论证制约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制因素,并指出由于非营利组织及其所得税优惠理论的不完善直接导致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制度的滞后,进而从非营利组织本身的所得税优惠、捐赠人享受的所得税优惠和税收监管三个方面展开分析。文章主要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借鉴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制度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制度进行了研究,期望能为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制度的完善尽一点绵薄之力。文章以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制度为研究主题,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及其所得税优惠的基本理论”,首先对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分类以及非营利组织的功能进行了厘清,为此文的分析和论证奠定了基础;其次分析了给予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的法理基础,并试图通过“介绍”各种理论来论证给予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的正当性。第二部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所得税优惠制度与缺陷分析”,首先对我国非营利组织本身的所得税优惠、捐赠人享受的所得税优惠和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监管三个方面的立法现状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剖析了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从而指出“三不区分”、抑制捐赠及缺少严格的税收监管措施是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制度的主要缺陷。第三部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实践及启示”,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非营利组织及其所得税优惠的基本理论比较完善,在此基础上构建的所得税优惠制度较为成熟,有很多先进的经验值得我国在完善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制度的过程中加以借鉴。首先,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立法都对非营利组织有明确的定位,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给予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的正当性;其次,针对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非营利组织本身的所得税优惠、捐赠人享受的所得税优惠以及税收监管三个方面展开分析比较,从而得出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制度的启示。第四部分“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制度的构想”,本部分针对我国当前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其他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基础理论和立法实践,提出了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制度的构想。首先,在理论层面上,通过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位和定性,以建构给予其所得税优惠的法理基础;其次,在立法原则上,确定“三区分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为指导非营利组织立法的基本原则;再次,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从优化非营利组织自身的所得税优惠制度、强化捐赠人的所得税优惠制度和健全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监管制度三个方面对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制度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