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的司法救济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gleiy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追求利润的背后,其实是投资者在追求利润。投资者将一定的资金或实物投入到公司中去,是为了通过公司的市场行为获取回报,这也正是公司存在的目的。因此,当一名投资者成为公司的股东后,当然有获得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而公司也应该将股东利润的最大化作为自身的价值取向,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将公司利润分配给股东。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了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第35条和第167条第4款规定了股东享有分取红利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的第1条第2款提到了“利润分配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的《民事案由规定》中明确了“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为民事诉讼案由之一。以上的有关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的确认和保护。但是,当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遭受侵害时,我国法律并没有提供出周全的司法救济途径。现有的司法救济方式仅能对具体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做到直接而有效的保护。当公司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且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侵害时,实践中往往出现司法裁判的不统一。有的法院受理了股东越过股东会提起的利润分配请求权之诉,并作出有利于股东的判决。而大多数法院遵循“司法谨慎干预商业判断”的原则,对该诉不予受理。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一方面是股东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司法应谨慎干预商业判断,尊重公司自治,法院应该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或者说,法院应不应当受理股东越过股东会提起的利润分配请求权之诉?本文即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对该问题进行探讨。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一逻辑结构,本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案件的案由、基本案情,通过两级法院不同的判决(裁定),总结出争议的焦点,由此提出了本文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第二部分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了法理分析。本文认为,之所以产生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法院在理论认识上的不同,另一方面是法律制度上的缺陷。在这一部分,文章首先说明了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对其概念、法律性质和实现要件进行了简单介绍。然后通过对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的认识,论证了抽象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的可诉性,第三步探讨了法院应如何遵循“司法谨慎干预商业判断”原则,指出了在股东权利保护和公司自治之间,法院要做的不是如何取舍,而是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最后介绍了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提供的司法救济途径,指出这些救济途径并不能周全地保护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从侧面印证了法院应当受理股东越过股东会提起的利润分配请求权之诉。第三部分是研究结论。通过第二部分的法理分析,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院应当受理股东越过股东会提起的利润分配之诉,查清公司是否存在权利滥用、压榨和排挤中小股东的情况,然后依不同情况作出判决,接着又提出了法院的受理依据。最后,本文提出了立法建言——强制分配股利之诉,并对其具体构建提出了建议。
其他文献
本文对2012《中国工业经济》青年作者学术研讨会暨深化改革开放与工业经济发展论坛的主要学术观点进行综述,这些观点涉及工业化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创新
介绍了中棉所114(中MB11167)的选育过程与方法、特征特性、产量以及栽培要点。
以五个气候区中典型地理位置的气象数据库作为基础条件,分析了以商场、酒店、办公、医院为典型建筑的冷热负荷特征。对不同气候条件和建筑功能对建筑物冷热负荷的影响因素进
非常法定财产制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当出现法定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或经夫妻一方申请法院宣告,撤销原依法定或约定设立的共同财产制,改设为分别财产制。非常夫妻财产制在维护
目的 观察改变老化态度对记忆作业的影响 ,探索其作用途径。方法 直接思维法 (正性和负性 )改变被试老化态度 ,联想记忆和图形记忆测量记忆成绩。结果 正性思维条件下被试
德国高级公务员培训最主要的特点是分权化和碎片化。德国没有全国性的精英学校、学院或大学。德国没有专门负责公务员录用和培训的中央机构或部门,也不存在文官委员会和管理
《左传译文》求疵郝继东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是阅读《春秋左传》的一部极好的参考书。此书博大精宏,涉及经史子集、天文历算,征引极丰(约400余种)考证详尽,为今人所仰慕推崇。沈
高职院校高等数学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想创建高效课堂,首先让学生先学先问,教师后导后教,要在课堂教学中提高学生各种思维能力。教师在课堂上要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数学的能力,运用多媒
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产品消费占全社会消费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有必要将其纳入可持续消费的制度框架加以考量。即,在公共产品消费过程中.也必须遵
强奸妇女是一种严重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的犯罪,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对象。相关的研究资料表明,在我国,强奸罪在各类暴力性犯罪中始终居于前列。精神病人由于其精神状态和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