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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于20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律师法》明确规定了律师的庭审言论豁免权,这填补了我国多年以来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无法可依的空白,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有重大的意义。然而仅仅一个法律条文对律师权利的保护而言还是远远不够的,该权利能否得到很好的落实也是一个未知数,因此,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的实现较之该权利的的立法规定更为重要。该选题的意义在于评析新《律师法》关于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的价值,并提出实现路径的构建,对该权利如何落实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除去引言和结语共有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的概述,主要介绍了该权利的概念以及范围界定,明确了该权利并非只存在于刑事诉讼中,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同样存在,并且豁免的内容范围也不仅仅是刑事责任,还包括民事责任。第二部分为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的价值意蕴分析。分别从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两个方面入手。理论价值从人权价值、法治价值和诉讼价值的角度一一介绍,实践价值主要反应在落实辩护权和防范职业风险两个方面。第三部分为国外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的立法现状及归纳总结。选择法国、英国、美国等在律师言论豁免方面有代表性的国家着重介绍。第四部分为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在我国的局限性及原因分析。立法局限性为法律依据不足并且法条之间有冲突。该权利目前在我国只有新《律师法》有规定,并且该规定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环境局限性为实施环境不完善。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得不到很好落实的原因作者分别从观念的障碍、司法体制的落后、律师制度不完善三个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第五部分为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实现方式之重构。针对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的上述局限一一提出解决方案,从立法完善和实施环境完善两个方面进行构建。立法完善措施主要包括权利内容的细化、法律法规的补充和修改及权利的限制三个方面。环境完善的主要措施有更新观念、改革司法体制、完善律师制度。综上所述,本文以层层递进的方式介绍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的价值以及实现路径,旨在促进我国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的发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