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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最早可追溯到毛泽东时期,毛泽东没有明确提出“协商民主”概念,但是其“商量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统一战线”、“商量办事”等理论与实践都饱含协商民主内涵,协商民主理念深深根植到毛泽东的革命与建设事业之中。毛泽东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代中国行政协商的理论支撑和内生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继承毛泽东协商民主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加速发展,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效。1991年,江泽民同志提出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所具备的独特、独有、独到的优势。2007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白皮书进一步强调中国民主政治要坚持“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提出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协商民主迈上了新台阶。然而当前中国协商民主理论存在生搬硬套的缺陷,过多关注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忽视了本土来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毛泽东协商民主基础上的承续发展,深入研究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有助于纠正唯西方论的错误倾向,促进中国协商民主本源的回归,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 毛泽东协商民主是共和背景下确立的,其根本要义是共和。毛泽东协商民主诞生于社会主义革命与实践之中,共和是内涵于协商民主之中的、争取革命胜利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协商民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建设过程中不断规范和发展,共和作为其要义贯穿毛泽东协商民主始终。协商民主的共和意向,在理想层面体现为一种免于支配的共和理想,在价值维度层面体现为“公”“共”“和”维度,在参与结构中呈现为一种综合平衡的参与结构,在运行模式上从属于和平和谐理论。其中无支配的共和理想是毛泽东协商民主的根本共和要义,共和价值维度、参与结构和运行模式都是为免于支配这个核心共和要义服务的,都蕴含着无支配的共和要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毛泽东协商民主的承续发展,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化,给中国带来了机遇,也让中国政治面临巨大冲击,毛泽东协商民主的共和意向研究能为解决当代协商民主“现代性”病症提供重要指导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