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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研究的是“含蓄”在电影、电视、图片中的应用。首先对“含蓄”概念作出了简要的分析。“含蓄”是中国古典美学和诗学的核心范畴之一。是规范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按照审美特性(即诉之于读者或观众想象、联想、回忆等再创造能力)的法则,去进行形象概括、典型化的一种既与审美形式特性有关、又对某些艺术手法(小中见大、委婉曲折等)有指导意义、其内涵可以自成一种美学范畴的基本艺术规律。接受美学和“含蓄”规律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本文中列举了众多的电影、电视、照片实例对所提出的观点进行分析。也从不同的侧面对“含蓄”进行阐释,如声音、画面、光线、构图等等。在艺术与商业中,真正成功的作品是两者达到平衡的作品。偏重任何一方都有可能造成失败。电影、电视、图片作为艺术品,本身自然会承担教育教化的功能。但宣传教化直白性的后果会使人们产生厌烦,所以在影视中我们要以艺术的方式寓教化与其中。所以意识形态最有效的运作方式是使其意识形态动机隐蔽于审美和娱乐中,并在一定程度上和观众生活情景具有相关性、同构性,以获得观众心理认同和情感共鸣。从这一点上说,含蓄的应用则是恰到好处的,不直接表达作者的观点,含沙射影,留给读者丰富的想象空间。言在此而意在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