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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经济背景下,公司治理与公司结构的变动以及公司外部力量的逐渐增强,使得公司利益相关者问题备受重视。其中公司债权人作为公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董事作为公司事务的执行者基于信义关系对公司负有信义义务,而当债权人的利益因董事的不当行为遭受损害时,其救济权利的有限和不及时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威胁。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并未涉及董事对债权人信义义务的内容,相关规定的缺失影响公司以至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通过对董事对债权人承担信义义务的性质分析作为出发点,从我国公司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作为研究基础,对国外法律法规针对董事对债权人信义义务的规定进行借鉴和比较,进行董事对债权人承担信义义务的论述。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董事对债权人信义义务的产生与发展,通过国外在董事对债权人信义义务的法律演变明确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具有必要性。第二部分提出董事在具体情形下对债权人承担信义义务的内容,并通过各方利益的冲突分析董事对债权人信义义务的特殊性。第三部分就董事违反债权人信义义务法律责任进行阐述。文章对责任的性质、构成要件及承担方式结合国外规定进行论述和分析,结合我国现有法律特征对董事对债权人责任进行界定。第四部分通过对董事对债权人信义义务的立法与现实需求提出具体完善建议,通过具体立法规定与可行性的司法操作以求完善我国董事对债权人信义义务的相关内容,从而促进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公司的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