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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会需求日趋多样化,民间组织作为一种新兴的组织形式,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笔者通过对哈尔滨市民间组织的调查发现,民间组织存在数量少、能力弱、资金短缺、人才匮乏、创新能力差等问题,民间组织发展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从公共政策角度探讨了民间组织发展的制约因素.国家宏观政策上,以双重管理为特征的登记政策限制了民间组织合法身份的获得,为民间组织设定了较高的登记成本;没有对民间组织直接的财政支持,税收政策又没能有效地将社会资金引导到对民间组织的投资上,对民间组织本身的税收减免无法解决资金不足的困境,资金短缺成为制约民间组织发展的瓶颈.地方政府忽视民间组织发展的重要性,思想不解放,创新意识不强等因素,也是制约民间组织发展的重要原因.发展民间组织是追求公共效率、提高服务效能的有效手段,是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必然选择.政府应通过调整公共政策,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建议制定《民间组织法》,废除双重管理体制,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多渠道筹集资金,改革财政政策,通过合约外包、项目招标等形式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完善税收体制,倡导社会捐赠,引导资金适度流向民间组织,逐步扭转民间组织资金紧张的局面.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适合哈尔滨市民间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先发展社会福利、社区建设、行业互助、扶贫开发、环境保护、农村经济协会等对社会经济生活有积极影响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