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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行政执法所涉及的利益类型呈现多样化,与之相适应的行政执法方式已得到迅速发展。在同一领域内,不同行政区划的行政主体之间展开区域协助。这种行政区域协助,以行政合作或者行政协作的方式在各地行政机关之间展开合作,并逐渐延伸至立法层面,在实务中也日益趋于制度化。因此,在执法环节完善和充实区域协助的相关制度,强化各行政区域之间行政机关的信息交流,无疑具有重要的实践与理论意义,是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基本宗旨,也是构建法治政府、提高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在审视行政执法区域协助的适用过程中,提出在我国现阶段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可操作性较弱,缺少法律保障以及地方保护主义较强等方面。为实现区域协助在执法环节得到更完善的适用,文章分别从执法标准、责任配置、救济机制以及监督体系的角度提出完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