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本江户时代的町人和我国明末清初的儒商所处的时代大致相近,其伦理思想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体现出了17世纪以后中日儒学对各自商业伦理思想的影响程度。又因国情和思维方式的异同,町人和儒商的伦理思想有着不同的特点。本文联系町人和儒商两种不同的伦理思想形成的社会背景和主观原因寻找比较的“关联域”,从价值观和道德意识等方面对町人和儒商的伦理思想进行比较。在价值观上,日本町人具有典型的功利主义特性,在经商过程中町人视金钱为“万物之尊”认为世界上没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了,对义利的理解上町人认为“义即是利”、“利即是义”为极端强调“利”的重要性而混淆传统的义利界限。中国儒商在价值观上并没有象町人那样以金钱为重,而是采取义然后取的观点,在义利观方面提倡“以义取利”以求达到理想的“义利兼顾”。在道德意识上,日本町人不仅将“信义”“俭约”作为经商营利的基本原则,而且还使其上升到社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层面。而儒商对“诚信”“俭约”的理解和认识只限于在经商营利过程中,只是将“诚信”“俭约”作为本阶层的道德要求,并没有使其上升为社会责任的层面。同为儒家文化圈的中日两国,处于时代相近的商工阶级却形成了不同特点的伦理思想。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各自伦理思想的异同,从中也反映出中日两国思想家们面临相近课题不同的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