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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将其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并通过一系列方法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巡视全覆盖,扩大巡视监督范围,将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和拓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填补了巡视对市县以下监督的空白,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本文以A县开展巡察工作为例,对A县巡察机构由纪检监察机关管理部门变成县委工作机构这种新形势下县级巡察工作进行进行了分析,对新形势下巡察工作面临的许多问题和挑战了深入研究。本文从党内监督理论、权力制衡理论、协同治理理论、反腐倡廉理论出发,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县级巡察工作进行研究。首先,对巡察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进行梳理。其次,总结A县巡察工作开展现状,分析A县开展巡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再次,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情况,深入分析A县巡察工作困境,主要有体制机制不规范、发现问题较难、队伍建设跟不上形势、等几个方面。接着分析困境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巡察制度本身不够完善、地域“人情社会”影响大、巡察工作开展方式较局限、整改成果缺乏衡量标准等几个方面原因。最后,结合A县巡察工作实际,对改进县级巡察工作提出几点对策建议,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推动巡察精准开展;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为提供巡察人才保障;强化责任担当,促进问题整改到位;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发挥巡察实效等。巡察作为巡视的延伸和补充,实现了对基层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市县巡察制度刚建立时间不久,仍处在探索和完善阶段,本文针对A县巡察工作实际情况的研究及提出的对策建议,可为完善县级巡察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