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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社会,满目疮痍。在经历了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后,清王朝处于风雨飘摇之中。《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的巨额赔款,更使清政府背负了沉重的债务。同时,清政府面临的内忧外患状况也迫使其不得不进行改革以维护其统治,清末新政便是这种社会状况下的应激反应。因新政而产生并强大起来的商会组织,在20世纪初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生了作用,并试图通过运用其所拥有的社会的力量,实现为国分忧、为民请命的使命。由天津商会发起的1909至1910年的全国性的筹还国债运动,就是其中一个重要事件。所谓筹还国债,是指由天津商会发起,试图动员全国各社会阶层,通过民间筹集的方式,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替清政府归还因甲午、庚子两次战争赔款所欠的巨额外债,以避免列强借外债问题监督中国财政的严重局面。这个号召震动全国,产生了一场为时一年之久的全国性运动。本文将全面考察这场运动。主要分三个部分:首先,天津商会是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筹还国债运动的。其次,各省的绅界、商界、学界是怎样响应天津商会的号召开展运动的,在这场运动中,历来与民间运动持对立态度的清政府是如何与运动保持良好关系的。再次,运动持续了一年最终失败了,它是怎样失败的,为什么会失败。本文将通过以上问题剖析,理清清末筹还国债运动的发生发展的基本线索,借以考察以天津商会为代表的商会组织在市民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使今人对筹还国债这场大体了解但知之不深的事件,有个基本清晰完整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