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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直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焦点,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政策,它关系到我国人民的基本生活,同时也是当今重要的民生话题之一。我国在2014年出台的建立城乡统筹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又向前推动了巨大一步。从宏观上看,我国已经迈进了“城乡统筹”的发展阶段,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也从期初的广受争议发展到当今的势在必行。尽管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已经迈出了改革第一步,但是在统筹过程中依然呈现出“碎片化”的制度状态。各省市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异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困境,具体表现在统筹发展不协调,保障水平层次不齐,资金的来源不稳定且单一,相关法律政策出台具有滞后性,统筹实施效率低等方面。因此,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完善。基于此,本文主要围绕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制度完善这一主线,在立足现实国情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分析出其进一步发展的必然性与可行性,探索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困境。本文选取了部分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典型模式,借鉴德、美、日三国的做法,通过比对政策,归纳总结出可借鉴的经验,对完善制度研究有所拓宽。在统筹制度方面提出了加强对各级政府的垂直化管理并逐步完善省域间制度;在保障机制方面应提高养老保障标准的精细化程度,优化动态缴费制度,提高政府的支付转移能力;在养老资金制度方面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建立健全养老金入市补充制;在法制化建设方面,加快养老保险法律出台的进程,同时强化运行监督力度;在业务管理服务制度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的意识与参与感,同时推广互联网+养老保险的服务平台体系。通过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降低当前“碎片化”状态的程度,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进一步融合打下牢实的根基,最终达成城市与农村享有均等化的养老保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