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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覆盖城镇人口,而排除在这一制度之外的农民,却主要依靠家庭自行解决。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不断深入,我国原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缺陷日益突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且呈现高龄化趋势发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全体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乡村占了58.23%,而城市和镇分别仅占26.31%和15.46%。农村老龄化程度明显比城市更严重,然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尚未展开,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过去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及运行,没有给广大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最根本的原因是制度建设急功近利,忽略了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如何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制度能够在经济发展较低、社会化程度较低、人文环境较复杂的农村顺利可持续的实施下去?这需要总结、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并借鉴国外的成功模式,整合多方力量去保证该制度的可持续性。本文就是基于这个论点,通过研究认为建立可持续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从三个主要层面去努力,即明确政府职责、做好相关制度转移接续以及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具体来讲,首先,在建立可持续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政府要处于主导地位,应该在推动立法、政策支持、财政支持、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职能;其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该充分考虑到与传统农村养老保险、计划生育政策、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及农村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承接或一体化,以避免由于制度的中断或重复而造成农民的恐慌和资源的浪费;第三,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来源合理充足,支出能有效控制并满足制度的需求,基本达到收支平衡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体现,这就需要一个可量化的收支模型。本文从新农保政策本身出发,分别从短期和长期建立数学模型,并模拟得出基金收支平衡可以从覆盖面、缴费率、计发月数和基金投资收益率四个方面调整改善。在目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面试点的背景下,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是把科学发展观中可持续发展的理论用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尽量从一个宏观的层面,利用理论联系国家政策热点,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出探索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