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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作为整个农业经济的细胞,存在多种经济行为并且与我们的生存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是单一往复运动。研究农户经济行为的可分性,是对农户经济行为的分解和掌握,只有在掌握农户经济行为的一般特点之后,才能对农户行为进行有效的、正确的诱导,使得农户行为系统正确运行,创造出一个和谐共赢的局面。 本文借鉴系统论的方法,一方面,从传统经济学理论出发,浅析了农户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的过程,从农户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产量最大化两种情况出发,在理论上对农户经济行为可分性做出归纳,认为市场是分解农户经济行为的关键,在完全的市场条件是农户经济行为可分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从实证的角度出发,以云南省昭通市1180户农村居民为样本,深入探讨了这一地区农户经济行为方式。分别以 C-D生产函数为基础,深入讨论昭通市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以及这些因素与收入之间呈现出的非线性关系,拟合出该地区农户生产行为的方式和过程;同时,又以凯恩斯消费函数和线性扩展支出函数为模型,从宏观到微观,简要分析了昭通市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边际消费倾向;并从中讨论收入和与消费之间的关系,验证理论研究中农户经济行为的可分性;最后,得出云南省昭通地区农户经济行为不可分结论。此外,在进行农户经济行为可分性的实证研究过程中发现农户经济可分性与收入关系十分密切,并且实证结果与“内卷化”理论存在一定冲突,笔者就此也提出了自己对农户行为可分性的简单思考。 在通过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的研究之后,笔者发现农户经济的不可分性显示出一些特殊的影响,不仅仅表现在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上,同时也推进着我国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进程以及经济结构的转型,是有利于我国农村居民经济生活水平提高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把握好农村居民的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的特点,想办法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的程度,扩大农户经济行为的开放性。 总而言之,掌握好农户可分性的问题,能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居民的谋取更多的福利,使这些地区的农户生活水平得到提升,促进这个社会公平、有效的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