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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指人死后没有配偶合葬,由其亲属按照婚嫁礼仪为其寻找配偶,举行婚礼,然后将双方的尸骨依夫妇礼仪合葬的一种婚俗。冥婚作为一种民间习俗,在中国持续了几千年至今犹存,有其传统文化根源也有其现实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某些地区(山西、河北、陕西等农村地区)的冥婚在负载着传统文化意义的同时更掺杂着赤裸裸的经济交易,由此诱发了不少盗卖尸体、杀人卖尸的犯罪行为。本文试从冥婚产生的历史根源及现实原因入手,通过对改革开放以后晋西南地区冥婚状况的采访和调查,以石楼县为主要例证,探讨冥婚的现状、流变及其影响。全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回顾前人对冥婚的相关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项研究的意义及构想。 第二部分论述了改革开放以来冥婚重新盛行于晋西南地区的原因:历史原因有家族意识、宗法性制度、风水观念、灵魂信仰等;而非正常死亡频发、利益驱动、民众法律意识淡薄、土葬改革滞后是造成这一状况的现实原因。 第三部分考察了改革开放以来晋西南地区冥婚实行的状况。笔者通过走访冥婚当事人的亲属和冥婚媒介,对冥婚程序和仪式进行了调查,获得了一定的口述资料,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改革开放以来当地冥婚的发展和演变。 第四部分主要讨论了冥婚对当事人家属及社会的影响。传统意义上的冥婚对当事人家属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如抚慰心理、扩展社交等,而掺杂着经济交易的冥婚往往让男方家属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也诱发了盗卖女尸、杀人卖尸等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 第五部分是结语。冥婚是一种以民间信仰为思想基础的民俗,有一定的社会功能,但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逐渐变为一种陋俗。变异了的冥婚弊大于利,国家、社会对此应该予以关注,并进行调节和制约,力求做到既尊重民众正当的精神诉求,又能将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尽量减少它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