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民参与审判制度是近代刑事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变革,其中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早已行之有年,大陆法系的德国与法国亦有参审制度。我国台湾地区近年来,由于女童遭性侵案判决争议衍生的白玫瑰运动、不满洪仲丘案军法审判引发的群众示威等社会事件接续发生,重挫司法公信力。“司法院”希望增进司法专业社群与一般人民的沟通对话,使司法审判与社会的距离缩短,回应司法公信力低落的问题,2011年至2016年间参考各国法制经验,构思并推动具有本土化的人民观审制。2017年在过去累积的推动经验、法案架构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纳入让人民深入实质参与、与法官在对等地位共同讨论表决的政策理念而完成全新的法案,即“人民参与刑事审判法”。本文以我国台湾地区的人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为研究对象,从立法及司法实践两个方面切入,梳理问题并总结经验,以期对我国大陆地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本文除引言、结语、参考文献、致谢外,共有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台湾地区人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的概述。本部分内容主要包含三个内容,首先从概念与特点对人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进行介绍,通过比较凸显该制度是带有混合性质的新形态。该制度只适用于刑事领域,以审前准备程序作为整个制度的着力点,并首次明确起诉一本主义;其次探究该制度的历史沿革,台湾地区对于人民参与司法的探索和创新都在一定程度体现了司法社会化进程中的决心;最后是分析该制度具有的价值:提高司法透明度,提升人民对司法的信赖;使法律适用更能融入社会的法律感情;发挥法治教育功能,增进人民对司法的理解。第二部分是台湾地区人民参与刑事审判的制度设计。本部分内容主要从规范层面出发,涵盖参审法庭人员组成、案件适用范围、审前准备程序、选任程序、中间讨论程序、评议与表决模式、明确起诉一本主义等基本内容,同时对上述基本内容背后的设计理念进行剖析。第三部分是台湾地区人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的实践运行状况。本部分内容从实践角度对该制度进行考察,总结其在试行模拟过程中的经验和成效,同时梳理存在的问题。民众参与信心增强,法律用语平易化;民众对司法信赖有所提高,减少对司法的疑虑;准备程序争点整理功能凸显,庭审更加有效集中。虽有成绩却也暴露不少问题,在审前准备程序阶段空洞化和冗长化,控辩审三方权利的提早行使;准备程序的争点整理和审理计划书缺少法律拘束力;选任程序中对候选素人法官的调查问卷设计不合理;审前说明偏于抽象。第四部分是对台湾地区人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的总体评价以及对大陆地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启示。针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如“陪而不审”,对比台湾地区的实践而得出其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借鉴意义:将庭前会议与人民陪审员制度契合;推进人民陪审员的遴选与激励机制;提升人民陪审员评议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