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实践证明,行业协会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种重要的治理方式。交易成本理论的分析视角表明,行业协会是行业内企业为了减少交易成本而注入的一种私人治理结构,行业协会行业治理的目的在于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增进行业整体利益;治理理论的分析视角显示,行业协会的行业治理既是对政府宏观调控的执行和延伸,又是对企业微观管制的集中与指导,在二者之间发挥上承下联的纽带作用,因此,行业的治理应选择“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模式以充分发挥三个不同层次主体的优势。
在我国,行业协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其中,政府职能转换和机构改革为其提供现实的活动空间,企业的自主经营和迅速壮大为其提供良好的组织基础。我国地方性自行车行业协会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自行车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相继成立。成立之初,协会明确服务会员企业和促进行业利益的宗旨,坚持“自立、自养、自治”的办会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作用,通过开展切合行业发展需求的行业治理活动,获得了企业的认可与政府的支持。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成熟,政府对其采取严格的行政管制,加之成立时间又短,自行车行业协会的行业治理还存在着诸多不足。
在此理论和现实背景下,本文以天津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为个案,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和治理理论来构建行业协会行业治理的分析框架,从行业协会、政府和企业的三个角度来透析我国自行车行业协会行业治理中的问题。在挖掘出行业协会的治理不足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和借鉴发达国家行业协会行业治理的经验,在篇尾对行业协会提出了改进自身业务能力的四点具体意见:加强协会内部建设、加大对小企业的服务力度、拓展政治参与的空间和建立全国性的层级网络,对政府提出了健全行业协会的法律规制与改革双重管理体制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