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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技术创新、客户需求变化、前所未有的金融动荡以及经济全球化等趋势,促使金融机构不断进行战略调整和机构重组,金融服务业正经历着深刻的结构变革,金融多元化已成为大势所趋。作为我国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迈进的有力工具的金融控股公司,其自身结构虽然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和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内部交易所产生的风险必将伴随多元化经营而来。为此,如何对金控公司多元化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已成为金控公司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形式上可以称之为金控公司的金融集团,但是,目前中国大陆关于金融混业经营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法令还未产生,“无法可循”将使这类经营形态的公司以及其消费者缺乏法律的地位与保障。因此,借鉴境外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监管实例是非常必要的。考虑到台湾金融界与大陆的相似性,本文选择台湾作为比较目标,以台湾金控公司的财务指标为计量数据,以计量方法实证了台湾金融控股公司业务的多元化程度与经营风险及风险调整后收入的相关性。在此基础上,本文在第四章重点归纳总结了台湾金融控股公司多元化风险监管的成效以及不足,以此作为对大陆金控公司风险防范与监督的参照。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
l、选取台湾金控公司作为借鉴对象,有别于以往论文中选择欧美、日本为借鉴对象的常用研究方法。
2、本文不仅归纳了台湾金控公司业务多元化风险的监控措施,更重要的是,从监控法的立法下手,分析其整体监控结构的特点与优势,为我国大陆金控公司的立法提供了参照意见。
本文不足之处在于,由于台湾金控公司为数不多,且创建年数有限,直接导致了计量分析时样本不够大,使得计量结果不大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