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在回顾国内外研究文献的基础上,运用博弈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审计委员会产生的制度需求,阐明市计委员会的本原性质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其工作目标是保证外部审计独立性,实现外部审计机制良性运转,监督财务报告生成过程,最终实现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产品;符合本原性质的审计委员会集委托人、代理人身份于一身,同时应当处于独立的监督地位并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上市公司具有选择高质量审计师审计的动机;出于共同的受托责任目标,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师能够提高财务呈报质量。基于理论分析,运用面板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和多元回归分析,考察审计委员会规模、独立性、专业性、审计委员会主任的独立性等特征以及审计师选择对财务呈报质量的影响。
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审计委员会内部建设尚不完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规模较小,绝大多数维持在3人左右;审计委员会专业性较低;仍有20%的审计委员会主任由非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达到了形式上的独立但与实质上的独立相距甚远。②审计委员会对于财务呈报质量的提高发挥了有限的作用。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师的相互协作,有助于降低经营者与所有者、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进而为财务呈报质量提高做出贡献,同时也不排除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存在满足政策要求的嫌疑,较为规范的公司更愿意迎合政策要求,最先设立审计委员会来传递其经营和财务会计行为的规范性等信号,并与其他公司区别开来,以此在公众心目中树立良好形象,而在真正提高财务呈报质量方面的作用又有限。③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发挥存在一定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