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影子银行发挥着类似商业银行的基本功能,包括期限转换、信用转换和流动性转换。然而,由于影子银行体系不受监管或仅受较少监管,信息不透明,杠杆率较高,为金融系统带来了风险隐患。本文从影子银行概念出发,采纳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影子银行体系识别的“两步论”方法定义影子银行体系。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前的影子银行体系处于“监管真空”状态,投资银行的表外衍生品风险较高。多德弗兰克法案一方面提高了影子银行参与场外交易的标准,另一方面限制了影子银行从事特定交易,旨在完善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督体制。本文以信用违约互换为例,分析了多德弗兰克法案的“掉期剥离”条款,并以此为工具评估该法案对于影子银行体系的影响。相对于美国,欧盟面临更大的金融改革压力,本文总结欧盟对于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措施,并与多德弗兰克法案进行比较分析。
本文认为,美国作为金融危机的发源地,改革的重点在于识别影子银行并纳入现有监管体系,从根源上解决影子银行带来的期限错配、高杠杆操作等问题。欧洲则将重点放在防范跨境金融风险传播,并加强对全球对冲基金监管。我国应根据自身需要,在充分认识到中外影子银行差异的基础上,提高监测水平,完善金融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