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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浙江省的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和强县扩权改革为实例,以实地调查所获取的经验材料为基础,运用行政管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社会转型期县级政府管理改革的动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
本文从性质和主体两个维度来探讨县级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因,首先根据动因本身的性质将改革的动因分为三类:一是强制性的政治推动,包括全球竞争的压力、民主政治的目标指向及和谐发展的目的追求;二是诱致性的社会促进,包括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三是内生性的变革意愿,包括政绩追求、利益预期和市县冲突。在此框架内,本文进而把改革的主体(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地级市政府和县级政府)置入县级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动态过程中加以剖析,分析中央及浙江省各级政府在县政改革进程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揭示它们各自的深层动机和动力。
简言之,本文认为在浙江省过去十几年的县级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省政府扮演了“第一集团”的重要角色;县级政府则是仅次于省级政府的第二主角。浙江省县级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给我们的启示是:一、制度创新应朝着主体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二、地方利益是地方政府进行制度创新的原动力之一,必须充分尊重。惟有构建多中心化的、多层次的改革动力机制,才能把我国的改革不断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