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地整理能有效增加耕地,在适度满足城市化、工业化对土地需求的同时,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土地整理是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和提升耕地品质,实现粮食增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的重大战略性举措。但是,由于缺乏对土地整理运作模式的研究,目前国家尚未拿出一个可以规范全国土地整理运作的统一模式,以致各地的土地整理运作模式繁杂,并引发了一些弊端,如:缺乏统一规划,资金零星分散,实施各自为政,时有重复建设等等。加强对土地整理模式的研究,不仅能够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土地整理的相关理论,还有利于解决土地整理工作中诸多实际问题,提高土地整理的整体效果。本研究通过对国外土地整理运作模式的研读、比较,和对我国现有土地整理相关制度梳理、归纳,以及对来自平昌县土地整理实际工作的深入思考,结合对国土系统土地整理诸多模式的考察分析,进而归纳和提炼出了循序渐进的政府主导型、资金捆绑型和规划导向型三种土地整理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是即用模式,不需要大的政策改变,只需要政府协调统筹,可以立即采用。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实用范围广,运用有保障;缺点是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容易导致重复整理,在政府与农民之间容易产生矛盾,缺乏有效监督,容易产生寻租现象。资金捆绑模式,是过度型模式,是政府主导型走到规划导向型模式必须经历的模式,也是为规划导向型模式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的过程。这种模式的重点,将改变原来的条块分割关系,打破原有的部门利益格局,力求使资金集中成块使用,发挥土地整理资金最大效益。规划导向型模式,虽然需要国家调整相应的体制机制,启动相关法律,会花相当长一段时间,但这种模式是比其它两种模式有更多的优点,是理想模式。该模式是通过国家出台《土地整理法》,明确规定土地整理的概念、目的、任务、方法、组织机构及职能、土地整理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整理经费来源及使用、土地权属调整以及土地整理成果验收等内容。土地整理全过程,都按照法律规定去做。这种模式有法可依,规范有序,监督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