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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非农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城市现有的国有土地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要。政府只有通过征收的方式,将农村土地转为各类建设用地,以满足土地市场的需求。土地征收的性质是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大规模的征地使得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举步维艰,陷入了“种田无土地、就业无门路、生活无保障”的三无境地,变成游离在城乡之间的特殊人群,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潜在因素。同时,由于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在征收目的、程序、补偿机制、救济途径等方面的不完善性,土地非法流转十分严重,给国家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对农民的切身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害。如何完善我国现有的土地征收法律制度,从制度根源上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我国的土地资源,对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由引言、正文以及结语三大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又分为四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土地征收的概述。简要介绍了土地征收的概念、土地征收的法理学分析和经济学分析,通过这部分,我们可以对土地征收制度有个大致的了解第二部分是土地征收制度的比较法考察。选取美国、日本、法国、英国等几个土地征收制度相对成熟的国家为代表,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土地产权制度完整、清晰,土地征收目的界定明确,补偿合理,程序严格,权利诉求机制和保障机制完善,能较为有效的防止因土地征收所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产生,给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有益的启示,值得我们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借鉴和吸收。第三部分是对我国的现存的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原因进行剖析。我国目前的土地征收制度主要存在公共利益界定不清、土地征收补偿原则不明确、土地征收主体分散、征收补偿标准较低、补偿方式单一、征收程序不规范、农民权利参与程度不高、权利诉求机制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的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此我们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议。这是本课题的重点亦是难点所在,从严格限制公共利益的范围、补偿根据市场机制定价,公正分配土地补偿费、完善征地法律程序以及完善配套的制度条件方面来完善我国的农村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笔者试图通过经济法研究方法与视角,分析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借鉴、引进、吸收其他国家地区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特殊的土地产权制度,提出完善与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征收制度与方案,以期对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的保护和中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