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来源 :三峡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ingren_891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控权法理论”的指导下,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法院调解、当事人和解排除在外,规定只能用裁判或撤诉的方式结案。《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不久,司法实践中撤诉率膨胀,大量的撤诉背后隐藏着法院调解及当事人和解,出现了司法背离立法、理论禁锢实践的局面。构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既是完善我国行政诉讼理论的需要,也是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 大陆法系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英美国家的ADR制度以及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为我国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我国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既具有正当性、合理性,又具有现实可行性。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引进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是完善我国《行政诉讼法》理想的选择。 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行政诉讼和解的基本原则、和解的适用范围、和解程序的运作、法官的职权、和解协议的内容及其效力、和解制度存在的弊端和相应的预防措施、制度可能带来的冲突及协调。
其他文献
过失相抵是指就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受害人也有过失,法院依职权,按一定的标准减轻或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从而达到公平合理分配责任的目的。它的法理基础是法律之公平诚信精神及
意识形态是一个在学界长期引起争论的范畴,关于它的概念、作用、以及由之引发的一系列诸如社会阶层对抗、文化冲突、甚至国家之间的战争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各国学者们所研究
前些日子,我收到一位年轻记者的来信,信中说他领导讲:“中国新闻奖”每年评选出来的作品,只有在它刚评选后的两三个月内有研究、评析的价值,过了这个时间,就失去时效性了。“
离婚制度是婚姻法律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社会规范作用。中国传统离婚制度极具特色,既能揭示中国传统婚姻的本质特征,又体现出国家对婚姻生活的干预,是很有价值的法律史研究课题
学位
基于鼓励投资、强化自治和利益攸关者利益平衡的立法宗旨,修订后的《公司法》对公司制度进行了全面修改。新修订的《公司法》放宽了公司转投资的规定,扩大了公司的自治权,完善了
本人从教以来一直担任小学数学教学工作。作为数学教师,提高课堂有效教学策略是我的理想与追求。虽然低年级学生与高年级学生在年龄、心理特点、生活经验、学习能力等方面有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