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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伴随着世界各国对文化遗产的重视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学界的关注。尤其是对于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必须注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域性和整体性要求,不能将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它耐以生存的环境和背景中分离开来保护。因此,从文化生态学角度出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区域保护可谓是首选的科学保护方式,也就是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但是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实践活动,需要不同的行动主体来共同建造。本文选择以湖南省安仁县“赶分社”(以下简称“赶分社”)作为研究个案,以文化生态学为整体指导思想,引用社会学理论中布迪厄提出的场域视角和关系主义思维方式来为不同行动主体实践提供理论基础,首先通过对其历史渊源、文化内涵、文化活动内容和文化生态背景进行了详细的基础介绍和梳理。其中山水交汇的自然风貌和流传千年的神农文化孕育了博大精深的赶分社文化遗产,为非遗文化生态保护奠定了良好的生态与文化基础。其次从“赶分社”文化传承保护历程来看,共经历了探索、重构两个发展阶段,在不短的探索和实践中,文化生态保护小有成效。根据实地调研分析,再利用场域视角解读发现“赶分社”的传承保护,是由政府、当地居民、文化人和文化传承中其他行动者,例如企业商家、外来游客、媒体等,在文化生态场域的关系系统中围绕“赶分社”文化生态保护而共同实践的结果。从中分析得到不同行动主体因自身不同的行为动机、利益诉求,来对文化遗产进行不同的保护实践活动。在“赶分社”的传承保护过程中,地方政府角色逐渐从“协助者”向“主导者”转变,运营模式也相应发生着转变,由“从旁协助”转向“自上而下”。其它行动者或因跟随政府的实践意愿,或因他们自身的使命感,遵循场域特定的逻辑规律,并在维护和建设“赶分社”文化生态方面共同进行努力。但这一社会实践目前在中国而言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任何经验可依,地方政府和其他行动者通常依据自身的行为习惯进行实践活动。以至于,必然会产生一些需要反思的行为,同时会出现需要解决的文化遗产保护困境。为了使在非遗文化生态保护实践中整合各方力量并取得更好的绩效,本文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文化困境,遵循文化生态学的基本保护原则,提出了一些实用的具体措施。